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丁云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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丁云轩(1893—1966),女,原名莲花,桥头胡丁家村人。基督教徒。初小文化程度。20岁出嫁邻村屠家,育3女。婚后6年,丈夫及长、次两女先后病亡。幼女毕业于宁波甬江女子初级中学,才貌超人,好音乐,善弹钢琴,未久亦夭折。云轩感慨人生,决意践行博爱精神,于民国23年(1934)在屠家创办基督孤儿院,以家中11间楼房为院所,将80余亩田地雇人耕种,所收粮食全部供应孤儿生活。夫家之叔以云轩无后,企图霸占田产,乃阻挠办院,诉诸县、省法院。败诉后,竟起杀心。某日,为晒菜籽事在院内争执,叔持手枪,对云轩连发四弹,有两弹击中腹部、腿部。后经宁波华美医院抢救,三月后康复,办孤儿院之志益坚。直至解放后,仍与遗留的10余个孤儿一起生活。
  孤儿院首次收养孤儿5人,后渐增。抗日战争时期甬、奉沦陷,人数猛增,最多时达25人。所收孤儿,年龄约在4—10岁间,聘教师教授小学课程,成人后从事院中劳动。男婚女嫁时,云轩以母亲身份资聘金、妆奁,助其独立成家。民国34年,奉县政府之命,改院名为“宁海县私立基督教育幼所”。翌年,县政府奉令颁发《惠贻童幼》匾额一方。是年冬,以育幼所房屋为白蚁侵蛀严重,不可久居,乃自筹资金,购得土地,在梅林花园村建楼屋5间,37年迁入。云轩经营慈善事业近20年,政府无任何补助。抗日战争胜利后,曾一度享受国际救济总署的一些救济物品,但数量极少。自己节衣缩食,生活俭朴,一生心力,几乎全部倾注于育幼事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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