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| | | | |
已有0网友参与纠错
包定(1901—1930),又名本定,字次庵,参加革命时化名袁应吉,宁海县亭旁镇(今属三门县)人。1918年自亭山小学毕业后,至杭州学医,中间折回家乡执教。1919年任亭旁桂林初小校长,1927年在宁海中学任庶务主任,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,并担任中共宁海县委宣传委员。
“四·一二”政变发生后,根据党的“七·七”会议精神,受县委指派,赴亭旁开展革命活动,组织“壁虎社”、“穷人会”、平民夜校等革命团体,并发动农民,准备武装起义。1928年1月,中共亭旁区委正式成立,包定兼任区委书记。4月,南溪事件发生,当地土豪联合国民党省防军,准备进剿亭旁。迫于形势,宁海县委在谷仓岭头召开亭旁、海游、珠岙、桑洲四区党代会,决定提前举行武装暴动, 5月24日成立亭旁区革命委员会和红军指挥部,包定任革命委员会主席兼红军总指挥。5月26日。暴动农民占领亭旁镇,浙江省第一个红色政权——亭旁区苏维埃宣告成立,包定被选为苏维埃主席。之后,国民党调动二府五县兵力围剿亭旁,起义遭失败。包定奉调为天台县委常委,负责民运工作。后任天台县委书记。1929年3月28日,包定化名袁应吉去杭州向省委请示工作,同月31日因叛徒出卖被捕,关押于杭州“浙江陆军监狱”,刚贞不屈,坚持斗争,1930年6月12日就义于杭州松木场。
包定工诗词,后人搜集汇编其诗词遗作,名为《次庵遗稿》,计诗词百余首。